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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云梦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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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09月20日
来源:孝感晚报
9月17日,从云梦房管局获悉,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,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,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,日前,云梦制定出台了《云梦县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》,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该《办法》规定,购房人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,凭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通知书,将房价款直接存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,房地产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。
凡在云梦城区范围内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,其预售资金收存、支取和使用必须严格按《办法》的规定执行,保证预售资金实际用于支付本项目工程建设等费用,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、交付使用。届时,居民购买新房缴纳的全部房价款,将被专户专存、专款专用,由房管局和银行实行全程监管。
来源:孝感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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